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追隨「內在聲音」的勇者:德蕾莎修女 Part 3

圖片來源 - 博客來網路書店

由其親筆信數十年來:其對上帝的承諾與她在世間的行為;言行一致更顯示其「內在領導力」的宗教人物的典範;她本人是寧願黙默無聞且她認為自己只是「天主手中的一支鉛筆」,並深信天主乃利用她的「卑微」來展現祂的偉大。她且總是將大家的注意力轉向天主和「祂的工作」,即在赤貧之人當中所做的事:她不居功也從不神化自己。

德蕾莎修女隱藏不了她對窮人的貢獻,但她隠藏的:非常成功——是她與天主交往中深不可測的一面。她堅決不讓世人看見藏於心中的愛的祕密由受到天主召喚到執行願景親筆信的數十年親筆信中,我們不但有機會深入了解她豐盛的內修生活與這股堅持力量源自她內心深深的崇敬,即對她所信的天主在她內和透過她所施行的工作的崇敬。相對於她外在的「平凡」,親筆信內:她心中話更顯露過去無人知曉的深厚聖德,而這聖德足以使她擠身天主教偉大的神秘家之列。此也對靈修神職的人是否言行一致的檢驗參考的寶庫瑰寶。雖除了天主教的內規:神父與修女乃為一生嫁給天主,不能結婚此與別的宗教不同。但是宗教共有的愛與大愛慈悲精神的內修生活乃是一致的!

如她説:「若我有一天成為聖人(天主教內頂尖典範:即為聖人)——我定會是「黑暗」的聖人。我將長期不在天堂一一而在地上為活在黑暗中的人亮起他們的光。」此即為她的「使命宣言」,此也為了解到她的屬靈生活與一生的關鍵。她生命的目的:即為耶穌要求「來作我的光」,她即盡力成為天主聖愛的光,照亮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即使這使命代價,是她自己陷入「可怕的黑暗」她也百分之百的臣服及勇敢面對各種磨難與痛苦而堅持落實實踐召喚與使命所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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